2010年7月30日 星期五

心情酒吧

知更鳥巢內,我坐在近門靠牆角的位置。

經過整天的忙碌工作,在午夜時分,有這數小時的扮裝機會,做個想做的自己,蠻愜意輕鬆適意。來到這小酒吧,與其說是來喝酒解愁悶,倒不如說我是特意來碰碰運氣,看看有沒有陌生人對我有興趣,來跟我搭訕。

我盡量放鬆著自己,用手在木桌子上托腮,右手無聊地在捲著黑色連身裙的裙邊。聽著鋼琴演奏傳來藍調曲,女歌手以充滿感情的聲調附隨唱著,輕微顫動的聲線自然迴轉,幽幽地震盪心弦。

喝一口雞尾酒,而穿著整齊西服的他就在我放下杯子之時,推木門進來。如我所願,他目光停在我處,被我勾引過來坐在我旁。年前第一次在這裡跟我聊,雖認識了一段日子,但我們每次見面,都沒有約定,只是隨緣地偶然遇上。在別人眼裡我們像相識已久,然則我對他所知真的不多。來這裡,多多少少是為了遇上他。

我凝視他:「很久沒見了,我以為你忘記了我。」

「之前比較忙。」真的嗎。

「我掛念你。」我是認真的。

他似乎聽不到,向我的妝容仔細打量:「每次見你,一次比一次更迷人。」完全不會扮裝的他如此說。

我輕聲說:「你今晚看起來比平常更疲倦。」

他揉揉眉心:「最近事情太多,腦子沒停過。但看到你,好像突然安靜了。」

我微笑:「你總是這樣說話,像在哄人。」

他看著我:「不是哄,是事實。你讓我覺得世界沒那麼吵。」

我垂頭,壓低聲量提醒他:「也許。但別忘記,我本身是個男的。」免得他對我存有過多不切實際的幻想。

「嗯,我一早知道,我對那完全沒有問題的啊。」

眼簾前的細小空間,儘管混雜著交談聲、琴聲與歌聲,卻完全沒有喧鬧感。

「近來沒有認識其他CD嗎?」我用托腮的手玩弄耳環。

「沒有。」就算有,我不會知道。

我嘆息:「對年輕的沒有興趣嗎?我不年輕了。」

我低頭:「我知道自己不再年輕,也不夠漂亮。」

他語氣堅定:「你錯了。你有一種成熟的魅力,是那些年輕人學不來的。」

我苦笑:「魅力這種東西,聽起來像是安慰。」

他靠近一點:「不是安慰,是我真心的感覺。你讓我想靠近,不是因為妝容,而是你整個人。」

「不要那樣說,你已經好好的了。對我來說,你就像ニューハーフ。」他在我耳邊說。

2010年7月27日 星期二

穿搭分別

穿衣服,不只是遮體保暖,更是一種情緒的延伸,一種身份的表達。很多姐妹應該都曾有過這樣的感受:穿上男裝時,彷彿要去參加家長會,正經、拘謹、保守;但一換上女裝,整個人立刻變得鮮活起來,像是小辣椒般,性感、大膽、毫不手軟。那種轉變,不只是衣服的差異,更像是人格的切換。

我自己倒不特別偏好性感女裝,連內衣褲都走樸素路線,簡單到像沒設計師參與一樣。反正是穿在裡面,誰會看到?花巧給誰欣賞呢?但說到男裝,我反而更保守。短褲?只限家居使用,出門絕不見光。夏天我依然穿著長牛仔褲,朋友問我不熱嗎?我笑笑說,習慣了就不覺得熱。可能是因為我習慣剃腿毛,沒毛反而涼快些。但這樣一來就不能穿短褲出門了,就像塗了腳甲油就不能穿拖鞋一樣,總得有所取捨。

不過我也不覺得可惜,畢竟我從來不覺得男生穿短褲露出毛腿肌肉有甚麼美感。只是為了自己涼快,就硬要大家欣賞他們的「毛森林」,拜託,那不是藝術,是視覺暴力。即使現在男生穿襪褲成了流行,我還是覺得視覺上有些不太舒服。記得看《天鵝湖》時,男舞者像是背景道具,大家的目光都集中在女主身上。所以問題不在腿毛,而是那雙腿的主人是男的。

夏天女生穿背心總是散發青春氣息,純白背心更是讓人浮想聯翩。可愛女生舉手投足間,背心下流出的汗都像香水廣告。男生穿背心?除非你是籃球員,不然只會讓我聯想到賣豬肉、搬石油氣的街坊大叔。瘦男們對不起啦,你們的背心造型真的沒甚麼看頭。健身了嗎?沒有?那就別為難那件小背心了。至於滿身肌肉的猛男,我反而有點怕,感覺像隨時會爆發一場《狂野時速》。

小巧女生穿緊身皮褲,剛柔並濟,性感又有態度。男生穿緊身皮褲?拜託,那緊迫感讓人尷尬到想轉台。我真的不想知道你那裡在哪裡,但又偏偏無法忽視。難怪大家會誤會你是同志,不是因為你是,而是那條褲子太有「表達欲」。魚網上衣、獸紋褲?同樣是誤會製造機。

雖然我不是運動健將,但我也有泳衣。以前是一件式,現在是兩件式,若隱若現才有神秘感。我喜歡女裝泳衣緊緊包裹自己,走光誰要穿?但我超討厭男生只穿泳褲的打扮,上半身全裸,像在展示「我很自由」,但我只感受到「我很不安全」。而且我從來沒欣賞過男性身體線條。你看打網球的女生穿迷你裙多飄逸,男生的小短褲?嗯……我還是看裙子吧。

說到男女裝的分別,也不是女裝就完勝。我一直不太喜歡女裝襯衫的反向鈕扣,趕時間時超麻煩。其實這設計原本不是為了分男女,而是古代歐洲的貼心安排——因為女裝多是後開,要人幫忙扣鈕,所以設計成反向,方便他人操作。即使後來改成前開,這傳統也保留下來。想想,要是有人幫我扣女裝襯衫的鈕扣,那該有多方便啊——哈!

衣服,是一種語言,也是一種態度。它不只是遮蔽,更是表達。在每一次穿搭的選擇中,我都在重新定義自己,也在與這個世界對話。

2010年7月23日 星期五

審美

美是甚麼?不美又是甚麼?是否存在一套絕對的標準?這些問題縈繞在我心頭許久,像霧一樣,時而濃烈,時而飄散。我喜歡美的事物,這是無庸置疑的。即使只是扮裝,不為取悅他人,也希望自己看起來好看。那是一種對自我形象的溫柔呵護,是一種不言而喻的自我肯定。

記得初次在網上看到外國扮裝姐妹的照片,只要妝容不過於誇張,就讓我心生羨慕。那時的我還是個扮裝新手,對美的理解非常直觀:只要看得順眼,就是美。外國姐妹之間的審美眼光也相對寬容,讓我感受到一種自由與包容的氛圍。那是一段探索的時期,我還未建立起自己的標準,只憑感覺行事,憑心情欣賞。

直到有一天,我認識了一位扮裝者法蘭絲。初次聊天,他便問我:「你覺得我扮裝得 passable 嗎?」那是我第一次認真地理解這個詞的意涵。原來,身為男性也可以努力打扮到「過得去」的程度。當時我心想,扮裝是很個人的事,又不是表演給誰看,為甚麼要在意是否「過得去」?但他說,如果不過得去,就要加倍努力,否則扮裝就失去了意義。

這句話在我心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隨著時間推移,我的眼光逐漸擴闊,對美的要求也提高了。可能像許多姐妹一樣,我也染上了一點完美主義——但這份苛求只套用在自己身上。我理解,每個人扮裝的原因不同,也受到許多生理條件的限制:骨架、臉型、毛髮、身高……有些是無法改變的。即使再努力,也有現實的阻礙。

曾有姐妹在 MSN 傳來照片,問我他的扮裝是否「過得去」。我回答他:「過得去。」這不是敷衍,而是針對他的身份而言,他已經做到了最好的程度。事實上,若不經手術或藥物干預,要在街上女裝而不被察覺,幾乎是不可能的事。即使用藥,也不一定能達到「過得去」的標準。

但我不認為所有姐妹都必須追求「過得去」。過度執著反而會失去扮裝的初衷。我見過一些扮裝得極像女性的人,但並不美;「像」與「美」是兩回事。看看街上的女性,有多少是真正的美女?漂亮不代表自然,也不代表「過得去」。只要自己扮裝得開心就好,甚至那些小破綻,反而散發出一種獨特的魅力。欣賞美,也可以有深度——就像苦瓜,雖然苦,但你是否曾用心品味過它的滋味?

我是一個內心敏感的人,對外表太好看的人反而有戒心。他們往往知道自己有姿色,便顯得蠻橫無理,稍微聊幾句就自以為你對他有意思,馬上擺出高高在上的姿態。我覺得,外表越完美(尤其是非自然的),就越顯得虛假。我不妒忌那些打扮得極佳的人,那是他們的本事。就像曬黑了也不代表你是非洲人,我何須嫉妒?我只羨慕那些外貌自然、內心善良的姐妹。

如果扮裝時感到不滿、甚至產生妒意,那可能是情緒病的徵兆。我對姐妹的要求,始於內在。即使外表粗獷,只要真誠自然,就很可愛。只要不盲目追求、不失去扮裝的赤子之心,就能繼續享受那份純粹的快樂——那是扮裝最珍貴的意義。

這份快樂,不在於是否「過得去」,而在於是否「過得心」。只要心中有光,美就會自然流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