喵寶從來不是個崇尚品牌的人。
對品牌名稱不上心也不動容,若是隨波逐流,盲目地被人牽著鼻子走太沒個人風格了。不過有些姐妹比較注重品牌,一分錢一分貨,覺得品牌有品質上的保證,而有專人設計,特別醒目漂亮,那當然有他們的道理,目擩耳染,我也理解。至於我,買女裝我不會太講究啦,不知會穿多少次,而且,誰會看呢。是以當姐妹問我,有沒有用過甚麼甚麼,像我一定知,除了買化妝品定挑有牌子的,其他的沒有所謂。所以我多尷尬地解釋:不知啊,我買東西是完全不會留意牌子的,適合就可以了。正如去吃東西我不會留意店名,我不是個名牌效應下的忠心顧客哦。
認識當中有收藏了八十多對高跟鞋子,多至要租迷你倉來安放,據他所說全都是Nine West有牌子的那些,我對名牌毫不認識也毫不在乎,向我炫耀只是對牛彈琴(我是牛?),哈!又或有姐妹對我說G字頭那種絲襪有多好,嗯,對我也沒有意義,皆因我常穿的只是超市便宜貨色,絲襪毀損大啊。除了經濟實用外,多少也想平凡點。其實在街上有多少穿貴價絲襪的女性呢,穿得奇特反更易惹人注視哦,我仍然樂於平淡。
很多人都花得起,我認識LV不是它出名,而是覺得,太多人用了,看街上總有數人提著就知,無話可說。有次喵寶逛街,看到個黑色鱷魚皮紋女裝手袋,對皮革沒喜好的我也覺得超漂亮,亦成熟高貴,很合適用來襯辦公室女郎套裝哦,非常鍾愛。原來不平凡的她也有個名稱:Hermes。再看不平凡的價錢,喵寶嚇了一跳,呵呵呵。不買了,不是負擔不來,而是,太不划算了,會拿多少次外出呢,亦不太喜歡炫耀,拿上手魅力因此而提升另當別論。
花得起跟懂得花不僅在於價值分別,而且在品味上有不同的高低層次。要是為裝門面而去花,失去風格,在個人氣質上已高低立見哦。
3 comments:
以前好興York牛仔褲、MD袋同GAME BOY :D
JEM JEM 你說的,我也不曾擁有過哦。
我當年也只有GAMEBOY ^^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