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

  喵寶從來不是個崇尚品牌的人。

  尤記得讀書的時候,流行 Dr Martens 鞋子、501 牛仔褲,我從未擁有過。首先,不願花費於品牌上,覺得貴在有個名聲響亮的牌子,太不值哦。二來人有我有很世俗;說到底,我以前是個不留意潮流的標準薯仔啊。可是,看到家境豐厚的女同學,揹著流行而又亮麗的 Lineabold 煲袋,自己卻渴望想擁有一個。太喜歡那與眾不同的設計,大膽的顏色搭配加上獨有的鐵牌,令人一見難忘。當然,在多年後的現在雖然可以負擔,卻不想擁有了,揹上會洩漏年齡的秘密啊,我還是把最美麗的一面留在心底。

  對品牌名稱不上心也不動容,若是隨波逐流,盲目地被人牽著鼻子走太沒個人風格了。不過有些姐妹比較注重品牌,一分錢一分貨,覺得品牌有品質上的保證,而有專人設計,特別醒目漂亮,那當然有他們的道理,目擩耳染,我也理解。至於我,買女裝我不會太講究啦,不知會穿多少次,而且,誰會看呢。是以當姐妹問我,有沒有用過甚麼甚麼,像我一定知,除了買化妝品定挑有牌子的,其他的沒有所謂。所以我多尷尬地解釋:不知啊,我買東西是完全不會留意牌子的,適合就可以了。正如去吃東西我不會留意店名,我不是個名牌效應下的忠心顧客哦。

  認識當中有收藏了八十多對高跟鞋子,多至要租迷你倉來安放,據他所說全都是Nine West有牌子的那些,我對名牌毫不認識也毫不在乎,向我炫耀只是對牛彈琴(我是牛?),哈!又或有姐妹對我說G字頭那種絲襪有多好,嗯,對我也沒有意義,皆因我常穿的只是超市便宜貨色,絲襪毀損大啊。除了經濟實用外,多少也想平凡點。其實在街上有多少穿貴價絲襪的女性呢,穿得奇特反更易惹人注視哦,我仍然樂於平淡。

  很多人都花得起,我認識LV不是它出名,而是覺得,太多人用了,看街上總有數人提著就知,無話可說。有次喵寶逛街,看到個黑色鱷魚皮紋女裝手袋,對皮革沒喜好的我也覺得超漂亮,亦成熟高貴,很合適用來襯辦公室女郎套裝哦,非常鍾愛。原來不平凡的她也有個名稱:Hermes。再看不平凡的價錢,喵寶嚇了一跳,呵呵呵。不買了,不是負擔不來,而是,太不划算了,會拿多少次外出呢,亦不太喜歡炫耀,拿上手魅力因此而提升另當別論。

  花得起跟懂得花不僅在於價值分別,而且在品味上有不同的高低層次。要是為裝門面而去花,失去風格,在個人氣質上已高低立見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