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30日 星期五
心情酒吧
經過整天的忙碌工作,在午夜時分,有這數小時的扮裝機會,做個想做的自己,蠻愜意輕鬆適意。來到這小酒吧,與其說是來喝酒解愁悶,倒不如說我是特意來碰碰運氣,看看有沒有陌生人對我有興趣,來跟我搭訕。
我盡量放鬆著自己,用手在木桌子上托腮,右手無聊地在捲著黑色連身裙的裙邊。聽著鋼琴演奏傳來藍調曲,女歌手以充滿感情的聲調附隨唱著,輕微顫動的聲線自然迴轉,幽幽地震盪心弦。
喝一口雞尾酒,而穿著整齊西服的他就在我放下杯子之時,推木門進來。如我所願,他目光停在我處,被我勾引過來坐在我旁。年前第一次在這裡跟我聊,雖認識了一段日子,但我們每次見面,都沒有約定,只是隨緣地偶然遇上。在別人眼裡我們像相識已久,然則我對他所知真的不多。來這裡,多多少少是為了遇上他。
我凝視他:「很久沒見了,我以為你忘記了我。」
「之前比較忙。」真的嗎。
「我掛念你。」我是認真的。
他似乎聽不到,向我的妝容仔細打量:「每次見你,一次比一次更迷人。」完全不會扮裝的他如此說。
我輕聲說:「你今晚看起來比平常更疲倦。」
他揉揉眉心:「最近事情太多,腦子沒停過。但看到你,好像突然安靜了。」
我微笑:「你總是這樣說話,像在哄人。」
他看著我:「不是哄,是事實。你讓我覺得世界沒那麼吵。」
我垂頭,壓低聲量提醒他:「也許。但別忘記,我本身是個男的。」免得他對我存有過多不切實際的幻想。
「嗯,我一早知道,我對那完全沒有問題的啊。」
眼簾前的細小空間,儘管混雜著交談聲、琴聲與歌聲,卻完全沒有喧鬧感。
「近來沒有認識其他CD嗎?」我用托腮的手玩弄耳環。
「沒有。」就算有,我不會知道。
我嘆息:「對年輕的沒有興趣嗎?我不年輕了。」
我低頭:「我知道自己不再年輕,也不夠漂亮。」
他語氣堅定:「你錯了。你有一種成熟的魅力,是那些年輕人學不來的。」
我苦笑:「魅力這種東西,聽起來像是安慰。」
他靠近一點:「不是安慰,是我真心的感覺。你讓我想靠近,不是因為妝容,而是你整個人。」
「不要那樣說,你已經好好的了。對我來說,你就像ニューハーフ。」他在我耳邊說。
2010年7月27日 星期二
穿搭分別
我自己倒不特別偏好性感女裝,連內衣褲都走樸素路線,簡單到像沒設計師參與一樣。反正是穿在裡面,誰會看到?花巧給誰欣賞呢?但說到男裝,我反而更保守。短褲?只限家居使用,出門絕不見光。夏天我依然穿著長牛仔褲,朋友問我不熱嗎?我笑笑說,習慣了就不覺得熱。可能是因為我習慣剃腿毛,沒毛反而涼快些。但這樣一來就不能穿短褲出門了,就像塗了腳甲油就不能穿拖鞋一樣,總得有所取捨。
不過我也不覺得可惜,畢竟我從來不覺得男生穿短褲露出毛腿肌肉有甚麼美感。只是為了自己涼快,就硬要大家欣賞他們的「毛森林」,拜託,那不是藝術,是視覺暴力。即使現在男生穿襪褲成了流行,我還是覺得視覺上有些不太舒服。記得看《天鵝湖》時,男舞者像是背景道具,大家的目光都集中在女主身上。所以問題不在腿毛,而是那雙腿的主人是男的。
夏天女生穿背心總是散發青春氣息,純白背心更是讓人浮想聯翩。可愛女生舉手投足間,背心下流出的汗都像香水廣告。男生穿背心?除非你是籃球員,不然只會讓我聯想到賣豬肉、搬石油氣的街坊大叔。瘦男們對不起啦,你們的背心造型真的沒甚麼看頭。健身了嗎?沒有?那就別為難那件小背心了。至於滿身肌肉的猛男,我反而有點怕,感覺像隨時會爆發一場《狂野時速》。
小巧女生穿緊身皮褲,剛柔並濟,性感又有態度。男生穿緊身皮褲?拜託,那緊迫感讓人尷尬到想轉台。我真的不想知道你那裡在哪裡,但又偏偏無法忽視。難怪大家會誤會你是同志,不是因為你是,而是那條褲子太有「表達欲」。魚網上衣、獸紋褲?同樣是誤會製造機。
雖然我不是運動健將,但我也有泳衣。以前是一件式,現在是兩件式,若隱若現才有神秘感。我喜歡女裝泳衣緊緊包裹自己,走光誰要穿?但我超討厭男生只穿泳褲的打扮,上半身全裸,像在展示「我很自由」,但我只感受到「我很不安全」。而且我從來沒欣賞過男性身體線條。你看打網球的女生穿迷你裙多飄逸,男生的小短褲?嗯……我還是看裙子吧。
說到男女裝的分別,也不是女裝就完勝。我一直不太喜歡女裝襯衫的反向鈕扣,趕時間時超麻煩。其實這設計原本不是為了分男女,而是古代歐洲的貼心安排——因為女裝多是後開,要人幫忙扣鈕,所以設計成反向,方便他人操作。即使後來改成前開,這傳統也保留下來。想想,要是有人幫我扣女裝襯衫的鈕扣,那該有多方便啊——哈!
衣服,是一種語言,也是一種態度。它不只是遮蔽,更是表達。在每一次穿搭的選擇中,我都在重新定義自己,也在與這個世界對話。
2010年7月23日 星期五
審美
記得初次在網上看到外國扮裝姐妹的照片,只要妝容不過於誇張,就讓我心生羨慕。那時的我還是個扮裝新手,對美的理解非常直觀:只要看得順眼,就是美。外國姐妹之間的審美眼光也相對寬容,讓我感受到一種自由與包容的氛圍。那是一段探索的時期,我還未建立起自己的標準,只憑感覺行事,憑心情欣賞。
直到有一天,我認識了一位扮裝者法蘭絲。初次聊天,他便問我:「你覺得我扮裝得 passable 嗎?」那是我第一次認真地理解這個詞的意涵。原來,身為男性也可以努力打扮到「過得去」的程度。當時我心想,扮裝是很個人的事,又不是表演給誰看,為甚麼要在意是否「過得去」?但他說,如果不過得去,就要加倍努力,否則扮裝就失去了意義。
這句話在我心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隨著時間推移,我的眼光逐漸擴闊,對美的要求也提高了。可能像許多姐妹一樣,我也染上了一點完美主義——但這份苛求只套用在自己身上。我理解,每個人扮裝的原因不同,也受到許多生理條件的限制:骨架、臉型、毛髮、身高……有些是無法改變的。即使再努力,也有現實的阻礙。
曾有姐妹在 MSN 傳來照片,問我他的扮裝是否「過得去」。我回答他:「過得去。」這不是敷衍,而是針對他的身份而言,他已經做到了最好的程度。事實上,若不經手術或藥物干預,要在街上女裝而不被察覺,幾乎是不可能的事。即使用藥,也不一定能達到「過得去」的標準。
但我不認為所有姐妹都必須追求「過得去」。過度執著反而會失去扮裝的初衷。我見過一些扮裝得極像女性的人,但並不美;「像」與「美」是兩回事。看看街上的女性,有多少是真正的美女?漂亮不代表自然,也不代表「過得去」。只要自己扮裝得開心就好,甚至那些小破綻,反而散發出一種獨特的魅力。欣賞美,也可以有深度——就像苦瓜,雖然苦,但你是否曾用心品味過它的滋味?
我是一個內心敏感的人,對外表太好看的人反而有戒心。他們往往知道自己有姿色,便顯得蠻橫無理,稍微聊幾句就自以為你對他有意思,馬上擺出高高在上的姿態。我覺得,外表越完美(尤其是非自然的),就越顯得虛假。我不妒忌那些打扮得極佳的人,那是他們的本事。就像曬黑了也不代表你是非洲人,我何須嫉妒?我只羨慕那些外貌自然、內心善良的姐妹。
如果扮裝時感到不滿、甚至產生妒意,那可能是情緒病的徵兆。我對姐妹的要求,始於內在。即使外表粗獷,只要真誠自然,就很可愛。只要不盲目追求、不失去扮裝的赤子之心,就能繼續享受那份純粹的快樂——那是扮裝最珍貴的意義。
這份快樂,不在於是否「過得去」,而在於是否「過得心」。只要心中有光,美就會自然流露。
2010年7月20日 星期二
娛樂
那天,我坐在巴士上,車窗外的街景緩緩流動,陽光斜灑在座椅邊緣。車廂裡的螢幕忽然亮起,播放著一則奶茶廣告。畫面中,一位熟悉的電視男藝人反串身穿護士制服,神情誇張地指著一張明星照片,語氣激動地哭訴自己買不到演唱會門票。他的外貌並不算出眾,甚至可以說有些平凡,但那種呆萌反差感,真的是笑點滿滿!我差點笑出聲來,卻在那一刻聽見斜後方座位上的小朋友也在咯咯地笑着,似乎被廣告逗得樂不可支。那藝人的神情與「扮裝家庭」中春風版內某位扮裝者竟有幾分神似,令我不禁莞爾,心中泛起一絲親切感。
這位藝人後來在綜藝節目中定期進行反串演出,以幽默風趣為主軸,成為觀眾茶餘飯後的笑料來源。喵寶對此毫無興趣,從未主動收看過。不過我記得有一個諷刺政治人物的節目,喵娘子卻特別喜歡,每集都準時收看。其中有一段是那位藝人反串成新聞女主播,喵娘子總是看得津津有味,彷彿那誇張的語調與滑稽的造型能暫時沖淡現實的沉重。我曾半開玩笑地對她說:「既然妳那麼喜歡看,不如我也扮裝給妳看吧!」沒想到她立刻回以一記怒目斜視,哈哈,或許是我缺乏幽默感,無法模仿得惟妙惟肖吧。
反觀電影界,以扮裝或變性為主題的作品卻少之又少,尤其是本地創作,更是寥寥可數。究竟是社會對此現象心存偏見,還是這類題材仍屬禁忌,抑或根本無人關注,我也無從得知。不過我倒是特別欣賞《性工作者十日談》中李逸朗的變性人角色。他的形象不僅真實,舉止間更流露出一種獨特的魅力。即使濃妝艷抹,依然不失秀美,那種騷手弄姿的姿態,反而更顯角色的層次與生命力。這類關於性與身份的現實題材,往往難以被主流觀眾接受,反而以幽默包裝的反串節目更容易打入人心,成為一種文化上的緩衝與出口。
藝人扮裝,無論是易服或反串,雖然是工作的一部分,卻肩負著娛樂大眾的使命。他們以誇張的表演、幽默的語言,為觀眾帶來歡笑與放鬆,因此廣受歡迎。而我們這些非藝人的扮裝者,又是為了甚麼呢?有人可能是出於偷窺的欲望,有人希望吸引異性,有人則是為了逃避現實。但更多時候,只是單純地想打扮得漂亮,滿足自己的一份喜好。然而這種利己的行為,往往難以被外人理解,更無法像藝人那樣光明正大地展現。即使我們的扮裝技巧不輸藝人,卻始終無法與他們的舞台形象相提並論。
在這樣的對比中,我不禁思考:究竟甚麼才是「正當」的扮裝?是為了表演、為了藝術、還是為了自我?或許答案並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們是否能在這樣的行為中找到一絲屬於自己的自由與快樂。即使外界不理解,即使無法被主流接納,那份來自內心的喜悅,才是真正值得珍惜的。
沒休止的停頓喵寶將在八月暫停更新網誌,先在這裡跟大家說聲再見啦。請大家好好照顧自己哦。 「停下腳步,是為了走得更遠。」 未來若有機會,希望你們仍願意陪我一起走接下來的旅程。 感謝你們一直以來的支持與陪伴。
2010年7月16日 星期五
邂逅
在車站等候回家的巴士時,她悄悄地站在我身後。原本我並未留意,直到我轉頭望向遠方的車輛,眼角餘光掠過她的身影——長髮披肩,身形瘦削,一身黑色行政套裝,內搭簡潔的白色襯衫,低調卻不失氣質。
黑色行政套裝,喵寶也有好幾套呢。平日走在街上,見到類似打扮的女子,我頂多瞄一眼便移開視線,從不會如此貪婪地凝視。但那天,她吸引我目光的,不只是套裝,而是她腳上那雙黑色蛇紋尖頭高跟鞋,以及手挽的鱷魚紋黑色手袋——成熟、嫵媚、悅目,整體搭配得體得令人移不開眼。
我曾以為,蛇紋與鱷魚紋這類元素,只屬於闊太或年長的女士。從未想過,在一位看似二十出頭的女子身上,竟能展現得如此秀麗而不失端莊,嬌媚而不顯俗氣。她的樣貌我早已忘記,畢竟那是十個月前的事了,轉瞬即逝。但她的穿搭,卻深深烙印在我腦海,至今仍歷歷在目。
黑色蛇紋高跟鞋啊,我可以在哪裡找到妳呢?
後來在網上看到一雙類似的尖頭蛇紋高跟鞋,價格不菲,而且說實話,我本身並不偏好尖頭鞋。再遇上一雙紫色蛇紋露趾高跟鞋,雖然設計吸引,但紫色似乎難以與黑色行政套裝搭配,讓我猶豫不決,遲遲無法下手。
某天在九龍城買點心,店家即點即做,要等上十分鐘。我便趁機在附近橫街閒逛,忽然想起曾經路過的一家鞋店。記憶中,那裡曾擺放一雙黑色蛇紋露趾高跟鞋,雖非真皮,但設計頗有味道。我走進店裡細看,原本的位置已換上另一款鞋子,心中一緊,莫非已售出?我在店內慢慢尋找,心情焦急得像熱鍋上的螞蟻。
終於,在鞋架最下層不起眼的角落,我發現了它。小心翼翼地取出,向老闆娘詢問我的尺碼。她不久便拿來一雙,我反覆端詳,注意到鞋底有些沙塵與細微刮痕,顯然曾被試穿過。我並不介意,便問她是否還有全新的。她搖頭說沒有了。
即使如此,我仍裝作是替人購買般地問:「可以抹一下嗎?」沒想到她竟認真地拿出布來擦拭,哈,那一刻我忍不住笑了。其實鞋子價格相當親民,即使她不擦,我也早已決定要買下。
這,就是喵寶與黑色蛇紋高跟鞋的邂逅故事。不是華麗的劇情,卻是生活中最真實的悸動與細節。或許,那雙鞋不只是鞋,更是一段記憶的延伸,一種美感的投射,一場不期而遇的心動。
(遇過不平凡的黑色鱷魚皮紋女裝手袋,記於《品牌》 內。)
2010年7月13日 星期二
太陽眼鏡
每次想起 Shirley,腦海裡總會浮現他戴著太陽眼鏡的模樣。他的扮裝照裡,總不忘架上一副墨鏡,輕俏中帶著一絲優雅,像是午後陽光下閃爍的笑意。他讓我明白,太陽眼鏡不只是遮陽的工具,更是一種態度,一種風格的延伸。
兩年前,我也曾買過兩副墨鏡,黑色框架,沉穩卻略顯無趣。戴上後總覺得不太適合自己,於是漸漸地,它們被收進抽屜深處,成了被遺忘的小物。你知道的,扮裝的我們總愛欣賞其他女性的打扮,遇到喜歡的穿搭,便會忍不住想找來模仿。Shirley的影響悄悄滲透進我的生活,讓我重新對墨鏡產生了興趣。
後來,我陸續添購了幾副塑膠框的太陽眼鏡:白色的俏皮又休閒,啡色的帶點復古韻味,紫色的則最適合搭配輕鬆的服裝。其中最愛的一副,是茶色鏡片配藍綠框、銀色鏡臂的設計。戴上它,再穿上淺色行政套裝時,好姐妹笑問我:「穿套裝戴墨鏡,妳是職業女特工嗎?」哈,那一刻我竟有點得意。
最近白日陽光格外猛烈,我又買了一副茶鏡銀框的墨鏡,打算作日常外出之用。雖然不是扮裝,但我一直沒勇氣戴出門,總怕給人一種刻意造作的感覺。
直到剛過去的週末,與喵娘子逛街,在烈日下我終於正式戴上它。那種感覺很奇妙,像是把自己藏進鏡片背後,避開街上人的目光,彷彿獲得一層保護膜。除了遮陽光,更像是一種心理上的屏障。
我在她面前戴上墨鏡,故意撥弄頭髮,讓髮絲蓬鬆地散落。喵娘子看了,立刻抗議:「哼!看你這個不男不女的樣子。」聽到她這樣說,我竟然有點開心。我問她為甚麼會這樣想,她笑著解釋:「首先你的頭髮,再來你沒留鬍子,臉色又蒼白,加上墨鏡遮住大半張臉,誰知道你是男是女啊?」嗯嗯,我就是喜歡這種故弄玄虛、讓人猜不透的感覺。
那是週末中午的事,午後還有些小插曲。
我們走到一個賣髮夾的小攤子,喵娘子拿起一個小鯊魚夾把玩,說她朋友曾建議她把前額的頭髮往後夾,但她不確定是否好看。我說應該不錯哦,因為我扮裝時也試過。還故意開玩笑問她要不要看我的扮裝照,她立刻伸手扼住我的脖子:「你想找死嗎?」當然她只是鬧著玩啦,她才不會真的對喵寶下手,哈。
接近晚上九點,我們走進商場裡的一家女裝店。店裡空無一人,售貨員忙著核算,沒空跟在我們身後推銷。喵娘子不客氣地拿起鞋子試穿,我笑說:「趁她忙,你儘管試吧!」沒想到她突然嚇唬我:「那你也來試試高跟鞋吧!」我當然沒真的試,但那一刻腦海裡竟閃過「要脫下襪子試嗎」的念頭。或許,我真的有那麼一點點想試吧。
2010年7月9日 星期五
縱容
在茶樓裡,我們點了壺清香的龍井,開始訴說這十年的點滴。他外表略顯圓潤,比記憶中的模樣多了幾分肉感,但真正讓我感到陌生的,是他內心的轉變。十年的光陰似乎將他磨練得沉穩許多,少了當年那股銳氣。他說,現在對許多事情都看淡了,不再像從前那樣執著於爭辯或計較。我笑著說,這很正常。人生到了某個階段,總會漸漸步入一種中年的心境——對世事不再過分費神,少了些鋒芒,多了些從容,甚至連身形也跟著心境「寬廣」起來,逐漸有了「心寬體胖」的模樣。他聽後點點頭,坦然承認自己的心境確實有了老成的痕跡,但語氣中卻沒有一絲遺憾。這話從比我年輕四五歲的他口中說出,與當年那個熱血沸騰、心中似有烈焰燃燒的他相比,簡直判若兩人。我心裡湧起一股難以言喻的感慨,彷彿時光在我們之間畫下了一道無形的鴻溝。
這場重逢讓我想起去年某個夜晚的經歷。那晚,我心血來潮,想重溫舊日風采,翻出塵封已久的行政套裝。那套黑色小外套曾是我最愛的單品,穿上它總能讓我感到自信而氣場十足。然而,當我試著套上衣袖,卻發現手臂被緊緊束縛,連鈕扣都扣不上。原因顯而易見——這些年,我的愛貓「喵寶」胖了,我也跟著多了幾分贅肉。那一刻,我的心情跌入谷底,滿是挫敗。回想那段胖了的日子,詠儀姐曾約我一起盛裝外出,我推說自己胖了,衣服穿不下。他笑著建議我買些大一碼的衣服,輕鬆解決問題。他的建議聽起來簡單實際,但我卻搖搖頭,拒絕了這條捷徑。
對我來說,買大一碼的衣服或許是個簡單的解決方案,但這就像是在縱容自己,一步步放棄對自己的要求。我擔心,今天從中碼變成大碼,明天或許就要買加大碼,如此循環下去,終有一天我會後悔,卻再也回不了頭。於是,我選擇了節食,儘管這條路艱辛且漫長。每次試穿衣服時,感受到衣袖的緊繃或窄裙的掙扎,我都將其視為一個警訊,提醒自己必須嚴格自律,絕不放任自己沉溺於舒適的妥協。這種堅持,或許有些固執,但它讓我相信,只要義無反顧地前行,就沒有甚麼是無法面對的。
這場與老友的重逢,不僅是對過往的回顧,也是一次對自我的審視。朋友的改變讓我看到時光的力量,而我的堅持則提醒我,無論外界如何變遷,內心的紀律與信念始終是我前行的燈塔。或許,十年後的我們還會再次相聚,屆時的我們,又會是怎樣一番模樣呢?
2010年7月6日 星期二
丟棄
回想前年,我的女裝只佔據了立式衣櫃的三分之一空間。衣櫃裡除了孤零零掛著一套略大的男裝西裝,其餘三分之二全是喵娘子的衣裳——當然,也都是女裝。那時的衣櫃,儼然就是一個專屬女裝的小天地。可到了去年,女裝的領地悄然擴張,佔據了衣櫃的二分之一,還多了一個平放的儲物格。今年更是變本加厲,女裝不僅霸佔了二分之一的掛衣空間,還多了兩個儲物格,甚至連地上都多了一個隨意擺放的箱子。箱子裡塞滿了衣服,無處安放,只因衣櫃早已滿到無可復加。我望著這堆得密密麻麻的衣物,心裡既滿足又無奈,甚至有點自嘲地想:喵寶,你這是囤積癖發作了啊!
每次想扮裝,站在衣櫃前,面對這如山般的衣物,我卻常常興致索然。挑選衣服、試穿、然後再小心翼翼摺疊放回原位,這一連串動作讓人覺得繁瑣,扮裝的雀躍心情也漸漸冷卻。唉,我得承認,喵寶變懶了。看著這些衣服,我知道解決擠迫的辦法很簡單——再來一次徹底的大掃除。可問題是,之前已經送走了三袋衣物,現在剩下的,都是我精心挑選、深愛不捨的單品。要我狠下心來割捨,實在難以下手。我猜,這份難以取捨的糾結,也是許多姐妹共同的煩惱吧。
說到放手與割捨,我總會聯想到街頭偶爾見到的場景——垃圾桶旁靜靜躺著一隻完整的毛絨玩具,或是可愛的熊寶寶,或是兔寶寶,甚至還有貓寶寶(哈哈,喵寶寶?)。這些曾經被人珍愛的小東西,如今卻被棄置在冰冷的垃圾桶上,總讓我心生一絲莫名的感傷。它們的存在,原本是為了帶來歡樂、被人寵愛,可最終卻落得如此下場。如果它們有了破損,或許還能理解,可為甚麼連完好無缺的也會被遺棄呢?看著它們那討人喜歡的面容,彷彿帶著一絲生命氣息,我總覺得有些不忍。難道就沒有一點留戀,沒有一絲感情嗎?那些乾淨利落將它們拋棄的人,是否真的能如此灑脫?我自問,喵寶可沒那樣狠的心腸。
這讓我想起了多年前,自己也曾試圖「斷捨離」女裝的日子。那時,我總是小心翼翼,生怕被人發現自己的秘密。每次丟棄衣物前,我會心虛地把衣服剪碎,或者特意拿到住所下一層樓的垃圾桶丟棄。因為住的是老式唐樓,上落樓梯時,我總會偷偷瞄一眼,看看那些衣物是否已被清走。還記得很多年前,我下定決心「最後一次」不再扮裝,於是進行了一場最徹底的大掃除。那一次,我把所有的女裝——衣裙、鞋襪、化妝品——通通塞進黑色垃圾袋,丟進樓層的公用垃圾桶。那一刻,我心痛得幾乎要落淚,卻又覺得無所謂了。因為當時的我,心裡的某一部分彷彿已經「死去」,喵寶彷彿不復存在。我甚至安慰自己,即使有人看到這些衣物,大概也只會以為是某戶人家的女眷過世了,留下這些遺物。小時候,我確實見過類似的場景,那種心死的感覺,與當時的我竟有幾分相似。
如今,回想起那段往事,我卻忍不住笑了。誰能料到,當年的「最後一次」並非真正的終結。時光流轉,喵寶不僅沒有消失,反而以更真實的姿態活著,衣櫃裡的衣物也越來越多,承載著更多的故事與情感。每一次大掃除,都是對過去的回顧,也是對未來的期許。或許,真正的放手,不是拋棄那些曾經珍愛的東西,而是學會與它們和平共處,找到屬於自己的平衡。
2010年7月2日 星期五
機緣
那是一個炎熱的中午,陽光炙熱卻溫柔地灑在池塘邊。我蹲在水畔,靜靜地凝望著魚兒在清澈的水中悠然自得地游弋。它們輕輕擺動著尾鰭,彷彿在這靜謐的夏日裡跳著一場無聲的舞蹈。我看得入神,幾乎忘了時間的流逝。忽然,一個小小的黑影從我眼前掠過,迅捷得像一陣風。我順著它的軌跡望去,在離我僅兩尺的地面上,一隻小小的麻雀輕巧地降落。
牠微微側頭,瞥了我一眼,眼神裡帶著一絲好奇,卻毫無懼意。隨後,牠開始繞著我,保持著兩三尺的距離,怡然自得地在地上覓食。牠小小的身軀在草叢間跳躍,時而低頭啄食,時而抖動羽毛,彷彿完全沒把我這個「龐然大物」放在眼裡。我的注意力從池塘的魚兒轉移到這隻小麻雀身上,觀魚變成了觀鳥。牠旁若無人,用喙輕輕梳理背上的羽毛,偶爾扭動身子抖落塵土,整理完畢後,又東張西望,蹦蹦跳跳地探索四周。看牠的模樣,似乎一點也沒有離開的意思。
我靜靜地注視著牠,心中湧起一種奇妙的感覺。這一刻,我知道只要輕輕一揮手,就能輕易將牠嚇跑。或許牠會驚慌失措地飛走,從此不再踏足這片池塘邊;又或許牠會無動於衷,繼續在這裡覓食。但我不想去試探,更不想打破這份得來不易的信任。牠有無數的選擇——廣闊的天空、繁茂的樹梢,可牠偏偏選擇停留在我身邊,與我共享這片午後的寧靜。何必去破壞這份微妙的默契呢?於是,我選擇讓牠留下,成為這一刻的陪伴。
我小心翼翼地舉起相機,試圖捕捉這難得的畫面。出乎意料,牠對我的動作視若無睹,依然專注於自己的小世界。我不忍打擾牠的閒適,於是放慢動作,輕輕站起身,躡手躡腳地退到一旁。回頭看時,牠仍在原地,怡然自得地四處張望,彷彿這片池塘邊就是牠的樂園。
從那以後,我再也沒有遇見過像牠這樣不平凡的小麻雀。那一刻的相遇,彷彿是命運贈予的一場短暫而珍貴的邂逅。人生中,許多罕有的機緣其實只會出現一次。你以為錯過了這一個,還有更好的在後頭,卻忘了「守株待兔」的真正含義——那些稍縱即逝的瞬間,往往帶著永恆的遺憾。當時的我並未意識到,這隻小麻雀的出現,竟成了我與這片池塘邊的唯一交集。事後回想,才發現最好的機遇已在不經意間溜走,留下的只有一抹淡淡的惆悵。
這讓我想起喵寶年少時的那些經歷。曾經,我有許多心愛的衣裙,每一件都承載著我的喜悅與憧憬。可因為種種原因——或許是害怕被人發現,或許是想告別某段過去——我選擇將它們丟棄。每次扔掉時,我總安慰自己:沒關係,以後會有更好的。可如今,那些「更好的」不過是腦海中的幻影,真正珍貴的,早已隨著黑色垃圾袋消失在記憶的深處。那些衣裙,曾經是我表達自我的一部分,卻因一時的衝動而永遠失去了。
如今,我學會了珍惜。每次準備清理衣櫃前,我會先穿上那些心愛的衣物,拍下照片,留住它們的模樣。即便十年後,這些衣裙可能已不在身邊,但照片中的回憶會永遠留存。就像那隻小麻雀,雖然我再也沒能與牠重逢,但牠的身影已定格在我的相機裡,成為那個炎熱午後的永恆印記。
人生中的許多美好,往往只有一次。錯過了,便再難回頭。或許,真正的智慧不在於追逐未來的可能,而在於珍惜眼前的每一刻,不讓它輕易從指縫間溜走。